關於差點被阿潔害死這件事情,
其實我自己有點責任,恩,可能要付大部份的責任。
是因為喝酒開始的。
雖然,我這一次沒喝醉,並沒有完全爛醉,
但酒後忘性、大發酒瘋,以及第二天宿醉到幾近掛點的程度,
實在遠比過去的經驗可怕太多了。
在過去的經驗裡,我爛醉的次數不多,一共三次。
第一次是在小T的單身派對,
胡亂在喝酒喝到死的VS,喝了數杯長島冰茶、深水炸彈以及類似等級的調酒,
下場是爛醉成一灘,那時我人生第一次的酒醉,過程很丟臉,不提也罷。
半夜回到了家之後,還是堅持自己洗好澡、吹好頭髮,
才躺在床上睡覺。
第二天一早六七點神清氣爽起床,
對於昨天酒後的一言一行都還記得清清楚楚,
只是睡在旁邊被指派陪我回家照顧我的小白,滿臉虛脫無奈,說她討厭醉酒。
第二次和第三次,只能說都是因為金門高粱太好喝了,
都是金門高粱害的。
這兩次還好,因為都是在家,
一次是腦筋壞掉,心血來潮想把家裡的半瓶酒都清一清,
所以我共計清掉了半瓶金門高粱、兩個半瓶的紅酒、半瓶白酒、半瓶小米酒,
也許還有半瓶的什麼其他酒,我忘了。
後來的一次是心情不好,自己一個人三更半夜不睡覺,
把金門高粱當成vodka,加了冰塊很好喝,
一下子大半瓶沒了,我的意識也跟著沒了。
三次的爛醉下場都一樣,
我跌跌撞撞進了浴室,把整個胃都吐出來了,
然後把自己洗頭洗澡弄乾淨了,吹乾頭髮,
才躺上床睡覺。
醒來都是一樣神清氣爽。
這些都沒有讓我害怕酒精,直到這一次,就是關於阿潔害死我的這一次。
本來是約一起吃飯的,
但阿潔心情很差,根本也吃不下飯。
我們幾個一向是人溺己溺,朋友不開心,我們在旁邊也跟著心揪緊;
然後說實話,我最近心情也還灰濛濛的不是太舒爽。
那就一起喝醉吧,我忘了是阿潔跟我說還是我跟阿潔說出這句話。
弄了半天,最後就在捷運公園裡,兩個人喝掉了四瓶500C.C.的Kirin Bar Beer。
還不夠,阿潔說:我請客,我們去唱歌吧!(是想去繼續喝酒吧?)
於是我們轉戰阿潔說有一間自助吧東西很好吃的好樂迪,
等待包廂的時間,阿潔又買了七八瓶大小不等的啤酒。
進到包廂後的第一件事不是點歌,是沒說幾句話就開始喝、喝、喝,
喝到肚子脹了就去上個廁所再出來繼續奮戰,
小白和後來硬被我們叫來的小T在一旁也沒唱歌(只有蕭哥哥很盡責的點歌唱歌,等著載我們幾隻酒鬼落魄鬼回家,一個眉頭都沒皺,真是個好男人!),
大概是無奈的看著我們兩個發瘋吧,但我真的無法記得當時的畫面了。
接著阿潔好像又在我耳邊說,酒不夠了,再叫一手吧!
沒多久酒就來了,我們又各喝了一瓶Mine,
據小白隔天的說法,我們兩個開始用英文對著彼此大吼大叫,
吼累了,我開始發呆吧,
阿潔已經醉倒,那天晚上就再也沒有醒來過了。
倒楣的小T照顧了一整天的小孩,又被叫出來唱一首歌也沒唱到的KTV,
很盡責的在服務生拿帳單進來的時候拿出信用卡結了帳。
我才想到,
我們根本就沒有吃到一口所謂自助吧很好吃的食物,
只喝了滿肚子的啤酒。
蕭哥哥把沒喝酒但快瘋了的小白、醉昏了的阿潔,
以及看起來清醒其實快掛點的我,通通送回了我景美的家。
回到了家我趕忙進浴室,一樣把整個胃先吐出來,然後清洗乾淨、吹乾頭髮睡覺,
想到第二天早上還要六點起床到中壢去幫忙工作,
顧不得躺在床上沒洗澡的阿潔和正要進浴室洗澡的小白,
我拿了枕頭在地上一躺就昏迷了,最後一眼看到時鐘,是三點零五分。
然後,就是現在這樣了,
到了今天,我想起第二天鬧鐘響起時的頭痛欲裂,
還有五臟六腑好像都不對位子、那種暈眩噁心的感覺,我都還害怕。
那是我人生至今,感覺最接近死亡的一次。
所以我說,我差點被阿潔害死,
但說到底,酒是自己拿起來猛灌的,不能全怪阿潔。
這個事件帶給我的反省和決定是,我跟小白小T說了,
從今以後,我絕對、絕對,不要在心情不好的時候喝酒
(這句話彷彿在KTV的時候,是小T還小白說出是以前教官講過的話,當時否定,現在想想,有道理!);
還有,
啤酒只適合當飲料配烤肉或著下酒菜,絕對不適合拿來喝醉,
以後,我也絕對、絕對不要喝啤酒喝到醉,太難過了。
最主要的,是在宿醉的第二天,
媽媽不只一次跟我說:以後不能這樣玩、這樣喝酒,太傷身體了,你已經老了!
天啊!這個震撼也太大了。
哀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