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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,你需要的是再見他一面。

那個你曾經動心過的他,那個不算真正交往過的他,
只是因為分開了以後的後來,
你就再也沒有見過他,
甚至沒有一個身邊的人知道他,可以間接告訴你他的消息。
比如說,他過得好不好,做什麼樣的工作,後來跟什麼樣的人在一起,
現在呢?有沒有跟誰在一起?有沒有頭髮少了一點?法令紋看得見了嗎?
或者,還是你記憶中的那個樣子。

大概就是因為這樣,才會特別容易想起他,
一陣子就會出現他身影的夢境從來沒有停止過,醒來了以後邊刷著牙也還邊沉浸在夢裡的情結裡面。
一個人在電腦前無端發慌的下午,
會在yahoo或者無名,理性斷線般的,帶著一點心虛輸入他的名字,
尋找那個期待可以再見一面的他。

而其實,需要的只是再見一面。

小學偷偷喜歡的人,在同學會見面之後,發現他好像沒有小學的時候那麼可愛了,
後來在郵局巧遇的時候,即使穿著短褲汲著拖鞋,
也可以毫不矜持的大聊特聊對方的女朋友。
後來大學也曾經心動過,總之再見面的時候,
就單純只是覺得對方是個斯文的中年好爸爸,想也想不出到底曾經喜歡的理由是什麼。

真的可以,就再見一面吧。

也許那一次見面,是生命給你機會,了解愛只是人所渴望的投射面。
他的樣子已改變,有新伴侶的氣味。
那一瞬間,你忽然發現,那曾深愛過的人,早在告別的那天,已消失在這個世界。

蔡健雅唱的歌,總是莫名其妙的很有道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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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intincho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